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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人员参与交通志愿服务需在交警处填写登记卡。记者 王鹏 摄 |
“看了事故处理场面后感触很深,我以后再也不酒驾了。”昨天上午,头戴小黄帽、身着绿色反光背心的小江在百丈路朱雀社区公交车站附近,跟着交警现场学习事故处置。 今年5月,小江因涉嫌醉驾被江东交警查获,法院不久前对他作出了判决,缓刑两个月。他成为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把社区矫正从社区“挪”到街头,是江东区司法局联合法院、交警大队推出的一项矫正管理新举措。 昨天上午,包括小江在内共有20名因交通肇事、醉驾被判缓刑的短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了“交通义工”活动。他们分批参与了路口执勤、文明交通社区宣传和交通事故接处体验。 活动结束后,小江等人填写了江东区短期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交通义工活动登记卡。 为什么要让酒驾、醉驾的社区矫正人员参与交通志愿服务? 据了解,在江东法院受理的案件中,2013年非首次酒驾、醉驾的人员为15人,今年前10个月,这类人员已经达到了37人。 “酒驾人员自己参与到交通管理当中来,见识各种交通事故,这样有助于引起他们的共鸣,让他们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性。”江东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凌说,三部门联合推出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短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交通义工活动,目的就是为了因材施“矫”,解决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服刑人员“教育不对口”问题。 据悉,三部门将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的考勤、纪律、奖惩,并依据《浙江省社区内矫正人员奖惩考核办法》,将短期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表现纳入考核评分。多次违纪或不参加活动的,将予以训诫、警告等处分,严重者将予以提请法院撤销缓刑;表现良好、积极者,将予以表扬、下调社区矫正管理等级等奖励,遇突发情况有立功表现者,将提请法院予申请减刑。 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张金星 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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