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淹了,找保险公司理赔;工厂因进水损失惨重,保险赔偿款让损失降低……去年,台风“菲特”让宁波人见识到了灾难的可怕,也认识到了保险的重要性。今后再有类似的灾难发生,宁波人将多一重保障。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巨灾保险通气会上获悉,宁波市巨灾保险从11月11日开始正式试点,市政府掏出3800万元为所有人口购买巨灾保险。 记者 王婧/文 梁宁/制图 章丽珍/插画 巨灾保险是如何诞生的? 自去年“菲特”台风之后,宁波市委、市政府积极研究在我市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今年年初,市金融办会同宁波保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市内外保险领域专业力量,成立专题工作小组,着手研究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批复宁波为我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地区。经过多轮次的论证测算和数十次修改完善,7月31日《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后,市金融办、民政局、财政局和宁波保监局等部门又为试点的实施做了大量准备工作。10月30日《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6日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签署了公共巨灾保险合同,标志着巨灾保险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据了解,今年我市财政出资保费3800万元,公共巨灾保险全市整体的保障额度是累计及每次事故保额6亿元,其中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和居民人身伤亡抚恤保险额度各3亿元。 巨灾保险与普通的商业保险有哪些不同? 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是具有政府抚恤救助性质的政策性保险,遵循“广覆盖、保基本”的原则,发挥普惠和救济功能。以家庭财产损失救助为例,并不是按照居民家庭财产实际损失金额给予救助赔付,而是普惠性地根据灾害情况,分档给予固定额度的救助赔付。 如果居民已经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性保险,是不影响公共巨灾保险的赔付的。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公共巨灾保险的有效补充。 居民人身方面,巨灾保险作为政府保障民生的实事工程,所以将人身伤亡责任纳入巨灾保障范围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 家庭财产方面,从去年“菲特”台风救灾工作来看,家庭财产受损多集中在农村,但农村家财险以村委集中投保为主,农户自主投保很少,且家财损失在民政救助上属于空白,大灾发生损失多由农民自担,民众需求较为迫切,对灾后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将巨灾造成的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纳入保障范围。 ■相关链接 什么是巨灾保险?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国家层面的巨灾保险机制,也没有对巨灾做出准确和标准的界定。从国外已经建立的巨灾保险制度看,狭义的巨灾指突发、难以避免且造成巨大损失的自然灾害,如特别严重的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干旱等。广义的巨灾除了自然灾害,还包括重大社会安全事故等人为灾难风险,如恐怖主义袭击等。目前各国建立的巨灾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如美国、英国的洪水保险,日本的地震保险。我市实施的公共巨灾保险主要包括家庭财产损失救助和居民人身伤亡抚恤,是政府抚恤救助性质的政策性保险,而非一般性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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