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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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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推销楼盘 或被停止网签

市民接到推销电话可录音取证,向有关部门举报

  商报讯(见习记者 朱麟华)“喂,你好,请问你目前有购房打算吗?”,“你好,我们这边是××楼盘的售楼处,你近期有买房的打算吗?”……这样的电话,市民朋友们都不陌生。近段时间,楼市成交量的提升、价格的下调,不少市民吐槽,自己每天都要接好几个售楼处的电话。

  前几天,一则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在微信朋友圈内热传,仔细一看微信照片,发现文件来自宁波住建委,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不得向非购房意愿人拨打营销电话。若发生类似情况并查证属实,将停止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网签。经过记者核实,该文件属实。

  记者仔细查看这份《通知》,文件提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机构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辖区住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可暂停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之前,宁波市出台过“甬建发〔2014〕79号”文件。文件是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于今年的4月发文的。早在这份文件里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销售代理)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不得向非购房意愿人拨打营销电话。”

  而在今年6月,记者曾询问过住建委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单单是在短信里有楼盘名字以及联系电话是难以处罚的,只有证明发送的那个号码是属于该开发商或者经销商的,才能够管理。

  “现在各种伪基站很多,单单靠一条短信去处罚,对方完全可以用很多种理由来推脱。”当时这位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那么,现在这份《通知》的出台,相关部门又有哪些措施进行管理呢?

  昨天,住建委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市民们接到这种电话之后可以自行录音,然后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没有录音的,住建委也可以通过回拨等方式和开发商进行对接并核实,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并查证属实,将停止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网签。

  记者注意到,此次的文件中,并没有提及短信方面的管理,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工信部已经介入短信的管理,因此这次文件中并没有提及这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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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