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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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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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知识大课堂

  一、如何识别药品是否经过监管部门审批?

  根据药品法律、法规规定,药品在进行销售时,产品说明书、外包装或者标签上应标注药品批准文号的编号。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进行查询(网站地址:http://wvw.sfda.gov.cn页面中的“数据查询”栏目)。

  二、保健食品能否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三、在网上购买药品要注意哪些问题?

  (1)任何药品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都不得在网上销售,所以消费者在网上买药,一定要看它有没有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可以查到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的企业名称及网址,如没有公布或查询不到资格证号,即为非法。

  (2)经过批准可以卖药的网站,也只能卖非处方药,任何处方药都不得在网上销售。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不得向其他企业或者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3)《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A、B、C三种。A证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B证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B2B交易服务);C证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B2C交易服务),只能销售自营非处方药品。

  (4)网上销售的药品,消费者一定要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检索一下,看有没有审批过此药。

  四、如何识别违法药品广告?

  (1)首先应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合法的药品广告应该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2)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

  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

  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

  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

  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

  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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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