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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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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闹洞房”就是耍流氓?

  ●今日聚焦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2115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调查中,74.3%的受访者认为“闹洞房”无助于促进婚姻关系,70.7%的受访者直言,应该抵制低俗“闹洞房”,维护正常的伦理秩序。(11月18日《中国青年报》) 

  别成无下限的狂欢

  结婚是亲朋好友相聚的好时机,为增添热闹气氛,“闹洞房”只要不逾越文明底线、法律红线,无可厚非。然而,一些人在婚礼上喝得个酒酣耳热甚至酩酊大醉之时,就胡作乱为———比如前不久,山东滨州一新郎被“闹洞房”者扒光衣裤捆绑在电线杆上,湖北宜昌一新郎系狗链被新娘牵着沿街“乞讨”。如此“闹洞房”显然变异成了恶俗剧。

  更有甚者,以“听房”或“性指导”为名,行“窥淫”之实;有的以“调教新妇”为名,行“借机揩油”之实;有的以“捉弄新郞”为名,行“人格侮辱”之实。在一些“闹洞房”现场,众人闹完新娘闹伴娘,甚至演变成对伴娘的性骚扰;或者不分大小,捉弄完新郎新娘,又捉弄新郎新娘的父母……

  种种有违公序良俗的“闹洞房”习俗,其实是污风诡俗。用网友的话来说,实在是“极品‘闹洞房’,损人无下限”。这种集体狂欢岂止是“分寸不好掌握”能够开脱?分明是人伦与文明的底线意识、社会交往的规则意识、人格不容侵犯的法律意识严重欠缺所致。

  社会发展,不能以文明丧失作为代价。在越来越重视个体尊严、关注个体内心感受的现代文明社会,结婚应是神圣的事情,婚礼应是隆重圣洁的。每个人都应加强底线意识与法治意识,让低俗的“闹洞房”走开。

  何勇海 

  应构建法治的底线

  尽管“闹洞房”是在特定时间、环境下的行为,但凡事应有度,在婚礼上开几句玩笑,人们应持宽容的态度,却不意味着可以恣意损害他人尊严。

  从法律上看,如果“闹洞房”过于出格,同样构成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并不能因为是“婚礼游戏”而免除法律责任。比如《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要以为这是危言耸听。新闻报道中有律师就说,“闹洞房”的分寸掌握不好,很容易造成纠纷。他曾接触过一个案子,几个伴郎借着酒意和新娘疯闹过头,被控猥亵和强奸,“最终如何认定其实对当事人已无意义,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听说最后新郎和几个朋友绝交了,带新娘远走他乡。”

  目前低俗“闹洞房”频发,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当事人的委曲求全,或者执法者因为法不责众而放任。要改变这种现状,除了社会风气的改变、参加婚礼者的自律,还需要新郎新娘不羞于维权、执法部门敢于执法,如此,在社会的呼吁与法治的彰显双重作用下,才能移风易俗,让低俗“闹洞房”渐渐绝迹。刘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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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