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警营内外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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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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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祥:38年的执着与坚守

  李春祥在查看案件资料。

  1976年,在父辈公安梦的感召下,20岁的他加入了公安队伍,从事热爱的刑事预审工作。这一干,就是38个年头。而今,他又将“接力棒”交到了儿子手中。

  他是李春祥,一位普通的刑事预审民警。38年的执着与坚守,成千上万个案件,汇聚成了一条充满艰辛坎坷,却又无比光荣的从警之路。他说,警察的职责,就是保护善良的人们,为他们带去安宁与繁荣。为此,他甘愿奉献一生。

  苏文清 鲍咪娜 范敏莉/文 李灿/摄

  人物名片:

  李春祥,1976年从警,现为奉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中队民警。从警38年来,荣获“全市公安系统优秀教官”、“宁波市公安局中级教官”等多项荣誉,并发表专业调研文章160多篇。

  父辈热血造就的公安梦

  谈到当初从警的经历,李春祥说是受父亲影响。

  李春祥的父亲和叔叔都是上世纪40年代公安短枪队的成员,后编入了新四军,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父辈的经历在年幼的李春祥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1976年,当同龄人还在对未来迷茫的时候,年仅20岁的李春祥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开始了他一生挚爱的刑侦预审事业。

  “刚从警那会,条件很艰苦,外出办案大多靠徒步,有时还得爬山。几个月下来,脚上就起了厚厚一层老茧。”李春祥回忆道,“但想起父辈们所经历的艰辛岁月,这点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李春祥告诉记者,在当时,为办案可以不顾一切。1982年夏,辖区的两伙渔民因经济纠纷在河边斗殴。李春祥单枪匹马赶到现场,为了制止渔民,他不顾危险冲到人群中,对着周围上百名拿着扁担、木棒的渔民喊道:“我是警察,你们要打架,先从我身上踩过去!”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年轻的小警察,竟能爆发出这种魄力,周围的渔民相互看看,谁也不敢动手。随后,李春祥对他们晓以利害,耐心地劝说,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将这场斗殴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不放过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一个好人

  从警38年来,李春祥走过了一条平凡却又充满艰辛坎坷的道路。他说最令他自豪的,是经手的成千上万个案件中,没有发生过一起冤假错案。

  1998年秋的某个夜晚,奉化市裘村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死在了自家的橘园里。死者家属向警方报案称,凶手是一名刚出狱的男子。他在偷橘子时被死者及家属撞见,在双方打斗过程中,死者被嫌疑人击中要害后不治身亡。

  案件发生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死者家属也不断向警方施压,要求严惩凶手。事发地较为偏僻且没有监控,现场搜寻不到有力物证,而嫌疑人只承认偷了橘子,对杀人一事坚决否认。

  在这样的形势下,领导指出这个案件只有预审可以解决,他告诉一旁的李春祥:“这是对你的一次考验。”

  李春祥没有说话,只是郑重地点了点头,便投入到了严峻的预审工作中。他并未受惯性思维影响,而是认真分析、细致研究,大胆扩大怀疑范围,通过不懈努力,真正的凶手浮出水面,谁也没想到凶手竟然是死者的哥哥!

  原来,两兄弟在与偷橘人的打斗过程中,哥哥持刀误伤了弟弟的要害,导致其死亡。由于当时夜色很黑,只有凶手一个人知道发生的一切。

  在李春祥的从警生涯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他说,“从事刑事预审工作,牢记在心中的,就是不能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后辈眼中卓越的“引路人”

  李春祥说:“人民警察既是人民群众的保护者,也是犯罪嫌疑人的心灵治疗师。”

  为更好地践行自己的职责,他一头扎进了专业领域的书海,《普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这些旁人看来枯燥无味的书籍,李春祥时常翻阅并从中汲取营养。他将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在预审工作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由于李春祥理论与实战经验丰富,经常被聘请到各地去授课。2012年至2014年,他连续3年被评为宁波市公安系统优秀教官,并先后为省厅“执法自信和执法公信”专题轮训班、台州市公安局刑侦审讯专题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讲授审讯策略课100余课时,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从警38年,李春祥接过了父辈的公安梦,如今,又将手中的接力棒交到了儿子李吉手中,成了他的“引路人”。

  2007年,初入公安队伍的李吉选择了刑侦专业。刚工作不久,李吉刚对抓捕回来的嫌疑人进行审讯。当他颇有收获地走出审讯室时,却被李春祥叫到办公室,指出他整个审讯过程哪里不够规范,问话说辞哪里不准确。

  “刚工作就被泼了一盆冷水,开始特别不理解,现在我知道父亲是要教我褪去浮躁,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来办案。”如今的李吉对当初父亲的教育充满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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