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因直接或通过其子刘德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558万余元,被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为,根据刘铁男受贿的数额及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坦白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铁男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四起犯罪事实,折合人民币1875.3万元,属于“交代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此种情形下,“一般应当从轻处罚”。同时,刘铁男及其亲属配合司法机关退缴赃款赃物。在提起公诉前,此案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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