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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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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技”惊心

———电动自行车,且行且珍惜

  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上竖着一架大长梯子。(2008年6月8日,宁波甬江大桥)
  一名快递员骑着电动自行车送货。(2014年4月30日,宁波解放路)
  一个骑着电动自行车的人,穿着一件硕大的熊猫服。(2010年12月16日,宁波宁南北路)
  一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头顶水泥和一条小狗。(2014年12月6日,宁波慈溪)
  一个男子的电动自行车上带着两个小女孩。(2014年4月16日,宁波中山东路)
  一辆电动自行车和卡车相撞,一名交警在查看现场。(2004年12月14日,宁波新星路)

  随着城市半径的不断扩大,自行车正逐渐被电动自行车取代。

  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廉价成为人们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统计显示,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1.81亿辆,正从“自行车王国”进入到“电动自行车王国”。

  随之而来的是,由于骑车人缺乏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电动自行车随意穿行“争路”,违法载人载物情况比比皆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也逐年上升。

  据统计,我市去年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1319起,死亡229人,其中骑车人死亡186人。这意味着,每两天就有一人因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这一数据比私家车上报事故致人死亡的164人还要多。

  而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铅酸蓄电池,一般一年后就要更换。铅酸蓄电池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等特点,处理不当还会造成二次污染。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公布的49大类危险废品中,铅酸蓄电池名列其中。

  考虑到安全和环保的原因,广州、深圳等部分城市已经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城区主要路段行驶。 记者 戚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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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