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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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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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成幸福”不容易 选择婚介服务要小心

  今年六月初,祝小姐母女俩前往一家婚介所进行咨询,其母为她支付了28800元的费用,祝小姐由此成了该婚介所的高端会员。当时,双方还签订一份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并特别注明“介绍成功为止”。

  在随后的五个月内,婚介公司安排的相亲倒是不断,但大多都是“乱点鸳鸯”。有半夜邀请去会所玩的,甚至还有直接要求去宾馆开房的。祝小姐愤然向婚介公司提出退款要求,被拒后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之后,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婚介公司同意退还祝小姐25000元。

  同样,6月1日,朱先生支付了3400元中介费,在海曙一婚姻中介所登记了征婚信息。该婚介所称会尽快帮朱先生物色合适的对象,如果朱先生对他们有任何不满意都可退款。

  登记第二天,该婚介所就为朱先生安排了一次相亲,可朱先生觉得不合适。之后近十天,婚介所不但没有给他介绍,还找了各种托词。

  为此,朱先生提出退款要求,婚介所以已经为朱先生介绍过对象为由拒绝。后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店方才同意一次性退款2200元。

  笔者从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婚介方面的投诉纠纷焦点要么是介绍的对象不多,要么就是介绍的对象不满意。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为免纠纷,在选择婚介所时应选择正规的、口碑较好的;在与婚介所签订协议时,应明确约定介绍的对象数量,比如“不少于多少个”,并明确违约责任。另外,对于介绍对象的基本条件也可作个简单约定,比如年龄、身高、工作等等,以避免婚介乱“凑数”。

  通讯员 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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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