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25岁,湖南人。昨日,他被余姚法院以抢劫罪(犯罪预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年初,他交了个女朋友,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不料,上万元的礼金把他难住了。女友因此和他分了手,向某十分懊恼。 9月的一天晚上,向某从网吧出来,揣着空空的口袋在大街上闲逛。想到自己一事无成,没有多余的钱寄给家里,连未婚妻都跑了,陷入窘境的向某横了一条心:“既然钱这么好,为什么我不能抢点来潇洒潇洒?” 当时已临近零点,路上行人也非常稀少,向某戴着口罩,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蹲守在一个弄堂内,寻找机会下手。 等了1个小时,他始终没有找到机会下手,眼睁睁看着一对男女走出了弄堂。 向某不甘心,他又转换了蹲守地点,来到了余姚富巷新村的一个公园内打算再碰碰运气。凌晨3点,两名民警巡逻经过,发现了他,从他的身上搜出了辣椒喷雾、美工刀、砖头等物。 记 者 胡 珊 通讯员 陈文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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