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N 两年一度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两院为规范院士增选工作,均在去年12月底公布了新的院士增选实施办法或细则。中国工程院内部人士透露,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1月7日《中国青年报》) 院士遴选,历来非议加身。一者,院士成“院仕”折射不公。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2011年中科院的院士增选,145名候选人中,厅局级以上官员达51人,这被斥为“一场高官的盛宴”。二者,丑闻频出玷污了学术的纯洁性。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落马之后,自述索贿2300万元用于参评院士,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虽然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亦让人怀疑院士的学术权威性。 如今,新一轮的院士增选工作启动,其中亮点频频,如增加院士终选,全院投票选举;首次明确贿选行为,院士收礼金或撤销院士称号等,但最大的看点,无疑是“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这般新规,是院士制度去行政化的开端,最大价值在于传递了这样的信息:让学术的归学术,让行政的归行政———想当官,就别想当院士;想搞学术,就莫要当官。 进步之处令人欣慰,不过新规依然有局限。一者,两院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一个“原则上”,让人怀疑会留下空子可钻,而“原则上”执行到什么程度,关乎院士制度的去行政化程度;二者,“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选”,未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一种局面:一些官员先运用权力“通关”,然后脱下“官袍”挤进院士之列?可以说,无论是怎样钻制度的空子,都会消解制度的善意。 不过,更值得追问的是,为何院士头衔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显然不是因为它仅是一个荣誉头衔。众所周知,我国的中科院、工程院,与其说是“学术机构”,不如说是“部级单位”;院士评审,与其说是“学术评价”,不如说是“行政评价”;院士头衔,与其说是学术头衔,不如说是利益头衔———享受副部级福利待遇、公车待遇、政府津贴、申请项目处于优势地位等等。有如此利好,院士崇拜症岂会降温? 因而,院士增选迈开去行政化的步伐后,还应去利益化。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工程院的院士就只是一个学术头衔,并不享受特殊待遇,这就避免了不少利益纷争;再如一些国家的院士是“匿名推荐,秘密评审”,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候选人,自然也就无法公关。可以说,这些经验,都是可资借鉴的。唯有如此,院士制度才能回归学术本位。 龙敏飞 院士增选改革 重塑学术共同体 的价值认同 院士增选模式变革,意义不止于两院本身。很大程度上,此举宣示了“知识至上”价值秩序的重新确立。新增院士去官化,意味着学术成就本身的权重增加。自此而后,科研从业者无需再经过“当官”这个媒介,就有望获得公允的社会评价,以及可观的荣誉认可。一言以蔽之,专业精神和专业标准的归位,让学术共同体在某些方面,摆脱了被支配的压抑地位。 只有学人才有资格为同行授誉,这是一个彼此致敬、相互激励的过程。涉及自身评价,学人共同体理应享有优先的话语权。惟其如此,方可让这个群体,衍生出足够的身份、价值认同与职业责任。或许,在系统化重构学人独立价值的种种努力中,改变院士增选模式,只是小小一环;然而,因其从学界的顶端切入,势必会产生自上而下的连锁效应。理想状态下,我们希望看到,通过更精确的社会分工,学术群体能找到充裕的空间安放自我。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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