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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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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岁遇红颜 十年相思成正果 廿载风雨同甘苦……

如果没有欺骗,他们的人生该多美妙

  列夫·托尔斯泰有句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婚恋亦然。

  这里记者采访到三则“不幸”的婚恋故事。你会发现每段故事的一方当事人都怀着各自的“秘密”,给婚恋种下了“不幸”的种子。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焦川 贝璎 徐嘉 丁丁 

  女友嘘寒问暖

  老汉为15万元“背书”

  刘大爷今年70多岁,是镇海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退休金丰厚,生活无忧。最近因为女友一笔15万元的借款纠纷,他被人作为共同被告告到了法院。

  一听被人告到法院去了,刘大爷急了:“钱不是我借的,是王女士借的,我只是跟她处对象呢!”

  法官通过庭审,才知道刘大爷的老伴好几年前去世了。“老伴生前所有的家务都是她料理的,孩子们早都成家单过,她这一走,我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刘大爷告诉法官,老伴走后他几乎成了“月光族”,每月的退休金除了用于吃喝外,都花在棋牌室了。“如果有个老伴就不会这样了。”

  于是,刘大爷开始频繁“相亲”,除了托亲戚朋友介绍,2012年年底他还在婚介所登了记。他说,其实老人再找个伴就是为了孤独时能有人说说话,头疼脑热时有人能递杯水,能找到一个对自己好的人就是最大的幸福。

  在婚介所登记2个月后,刘大爷遇到了王女士。王女士家在镇海的农村,五十出头,早年丧偶,一手将独子拉扯大。

  “她对我非常好,经常对我嘘寒问暖,帮忙料理家务,照顾起居,可以说是无微不至”,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刘大爷确信他再次找到了幸福。“我对她也是真心的,自从遇到了她,我的生活变得非常有规律,日子过的充实而有意义”,谈起那段时光,刘大爷陷入了美好的回忆。“别人都说我撞了狗屎运,找到了如此温柔体贴的‘女朋友’,我甚至开始寻思跟她扯证结婚”。

  为了获得王女士的芳心,刘大爷开始频繁地给王女士送各种礼物。“总共在礼物上花费了六七万元,去年年底她愁眉苦脸地找到我,说她儿子处了个对象,女方家人春节时要来家里做客,但是农村房子外部装修完后,内部装修还差20多万元,房子没装修怕女方家人看不上,要我帮她想想办法。”

  儿女婚嫁是大事,刘大爷确实也跟着着急起来。“我真的没多少积蓄了,只能借给她5万元,然后她向别人借15万元,别人要她提供担保,她跟出借人一起找到了我。”说到这,刘大爷语速急迫了起来,“她泪眼婆娑的,我看着心里难受,并且她说她有笔定期存款马上能到期,到时候就能归还借款,所以我才以保证人身份在借条上签了字”。

  有了刘大爷的担保,王女士也顺利地借到了钱。但是,刘大爷怎么也没想到,王女士总共借到的20万元并没有用来装修,而是随即转借给他人,用来吃“利息差”,结果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见了,王女士“资金链断裂”,还不出本息,去年11月被债权人诉到法院。

  由于15万元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且双方对借款及担保事实均无异议,因此法院判决王女士归还原告15万元借款,刘大爷为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对你如此真心,你这么能这样欺骗我,我不恨你,希望你以后能好好跟我过日子……”昨天上午宣判完后,刘大爷扭头对坐在一旁的王女士说。然而,王女士脸色铁青,一声不吭、头也没回离开了法庭。

  十年“备胎”终转正

  原来早就“被当爹”

  当了十年备胎,他如愿和“女神”结了婚,婚后却发现“女神”3年前办过一张生育出生证,上面的父亲竟然是他的姓名。最近,这名男子向北仑法院起诉离婚。

  男子姓谢,今年34岁,宁波人。10年前,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台州女子邓某。邓某早些年便跟着父母来宁波,也在宁波定居多年。

  邓某是标准美女,精致的五官白嫩的皮肤,还有一副好身材,和她比起来,谢某实在是长相平平。因此,自打认识了邓某,他心里便很难再容下其他姑娘,但他又深知自己的差距,只是一直默默付出,陪伴在邓某身边,在“女神”需要的时候确保随叫随到。

  其间,谢某也被家人催着相亲过几回,但心里装着“女神”,看哪家姑娘都没感觉。让他一直不死心的是,邓某也一直未嫁。“我以前听说过她跟一个已婚男人走得很近,感情不错,但她从来不承认,我当时的身份也没有资格多说什么。”谢某后来说。

  眼看着两人年纪越来越大,幸运女神却似乎突然光顾了谢某。2014年5月,邓某向他提出,家人也一直催她结婚,认识这么多年,谢某对她的好她都看得到,希望两人可以在一起共度今后的生活。

  谢某简直激动坏了,他怕邓某后悔,赶紧开始筹备婚礼事宜。但邓某却提出,不想拍婚纱照,也不想举办婚礼,彩礼、嫁妆两家都不用备,两人旅行结婚即可。“女神”开口,谢某只能都同意,但为了表示诚意,家里还是出了4万元作为彩礼给了邓某。

  去年9月两人领证后,搬到了一起居住,旅行结婚的事情却一直搁置了。谢某起诉时称,两人婚后感情不和,自己的工资都被邓某拿去贴补了娘家,再加上他看到邓某三年前申领的一张出生证,父亲一栏居然写的是他的名字。“她有个女儿,我都不知道自己‘当爹’这么多年!”谢某庭审时十分愤怒,怀疑邓某是因为年纪加大,又有小孩需要抚养,所以找到自己骗钱、骗婚。

  这张出生证,邓某解释是当年找工作时找人买的。“结婚生孩子是女性找工作的最大障碍,为了顺利地谋取职位,我才买了张假证。”“我娘家他也去过很多回,有孩子怎么可能瞒这么久?”但邓某同时表示,婚前相识多年,她以为自己遇上了良人,但婚后确实觉得两人并不合适,因为年纪大和感动而匆忙结婚,如今也很后悔。邓某说,彩礼的钱,两人简单购置家具后也所剩无几,她最多归还1万元钱。

  鉴于两人都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在法官的主持下,谢、邓二人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邓某归还谢某1万元彩礼钱,两人再无财产纠葛。

  同床共枕近20年

  不料他竟金屋藏娇

  半年前,郭女士与前夫陈先生(均化名)协议离婚,结束了这段近20年的婚姻。本以为离婚后,两人再无纠葛,郭女士却在近日得知,在两人还未离婚时,前夫已偷偷买了一套房子。于是,她一纸诉状将前夫告上慈溪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财产。

  郭女士与陈先生都40多岁,结婚近20年,有一双儿女。婚后两人做着小本生意,收入颇丰。如果继续平静地生活下去,简直可以成为中国幸福家庭的范本。

  可是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夫妻俩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沟通机会越来越少,争吵次数却越来越多。

  其间,陆续有人提醒郭女士,提防陈先生外面有别的女人,可郭女士不相信。当陈先生提出离婚时,郭女士还试图用孩子来挽留这段婚姻,最终还是没能留住。两人分居多年后,郭女士同意离婚。

  2014年的一天,郭女士约陈先生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并约定孩子都由郭女士抚养;两人名下的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婚后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均由双方各自享有与偿还,与对方无涉。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不仅有‘小三’,还早在2012年就偷偷买了房子供‘小三’居住。”郭女士来到法院说,她要与前夫打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官司。

  郭女士在庭审中称,婚姻续存期间,前夫陈先生偷偷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庭上,陈先生承认是瞒着郭女士在外买了一套房子,但不承认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

  经双方评估认定,该套未分割房产市值50万元。近日,慈溪法院判决,该房产各半分割,郭女士享有一半,从实际情况考虑,陈先生作价补偿郭女士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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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