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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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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车还没出4S店就被撞了

工作人员洗车时,车子被其他车辆撞到 车主要求换车,店方认为自己并非肇事方不该承担责任

  商报讯(通讯员 范凯红 记者 周雁)买了新车,还未开出4S店,就被撞坏了。近日,市民郑先生遇上的事挺让他烦心,幸亏在鄞州区消保委的努力协调下,事情得到解决。

  郑先生在鄞州某汽车品牌4S店内,花了28.6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并在店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办理了上牌并开回店内贴膜。当4S店工作人员为郑先生洗车时,车子被其他车辆撞到,致使车门中间柱部位变形,油漆脱落。闻讯赶来的郑先生不同意修理,而是要求4S店直接换车,遭到店方拒绝后,郑先生向鄞州区消保委求助。

  接到申诉后,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查证,郑先生所诉基本属实。“我买的新车还没开回家,就成了事故车,叫我如何接受。”情绪稍有激动的郑先生一开始坚决要求4S店换车。但店方认为,虽然事故发生在店里,但店方并非事故肇事方,所以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责任。但是作为补偿,店方愿意提供两次免费汽车保养。

  工作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所涉车是在该店买的,贴膜服务包含在购车价内。汽车是在接受4S店的服务中发生了事故,所以4S店理应承担未能妥善安全地保管所涉汽车的责任。考虑到郑先生的车在事故中实际损坏并不严重,也希望郑先生能在换车要求上做出让步。

  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努力下,双方对赔偿一事达成一致。由店方免费修复汽车损坏部位并保修三年。同时,应郑先生要求,4S店将全车油漆换喷成蓝色进口漆,并由店方出资办理由此造成的行驶证变更手续。另外,4S店补偿郑先生2万元价值的现金抵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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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