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9点,高速交警在巡逻时了解到,一辆余姚牌照的尼桑车在余姚服务区停了3天无人认领。 民警通过车牌找到车主。车主黄先生接到电话很是惊讶。黄先生在哈尔滨做生意,年底回余姚梁弄老家过春节,因为觉得自己开车回来太累,于是他和另外两位老乡委托了一家运输公司将3辆车一起运送回余姚,而他们自己坐飞机回家。 黄先生的车保险价20万元,运费3200元,约定车运到后付款。 黄先生说,车是在1月24日交付托运的,当时说好只要四五天就可以到余姚,但是1月30日他们到家后,车辆还没有到。他给运输公司打电话,对方先说山东大雪,在路上耽搁了,后来又说运输车发动机坏了,要晚几天。 黄先生是生意人,也能够理解做生意的难处,就在家里天天等消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高速交警的通知。 后经警方联系,原来,运输公司的运输车因为超载在江苏境内被运管查处,黄先生的车被转移到另一辆商品运输车上。没想到对方没有将车送到余姚出口,而是直接将车扔到了余姚服务区。 当晚10点多,黄先生赶到了余姚服务区,用备用钥匙打开车,准备把车开回家。可是问题又来了,由于他的车是被商品运输车运过来的,没有通行卡,在收费站无法正常通过,他和收费员起了争执,经过高速交警调解,黄先生接受了按省界到余姚最长距离计算的过路费215元。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黄先生,他说他老乡的两辆车还在江苏境内,他只想等老乡的车到了,运输公司把车钥匙还给他并给他个说法。 记 者 陈爱红 通讯员 杨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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