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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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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来没住过一天,还拖欠租金和滞纳金

我市公开清退首个公租房租户

  好不容易申请到了公租房,却没有去住过一天,连房租也不交。昨天上午,负责和塘雅苑小区物业管理的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承租户谢某联合上门进行了房屋清退。整个清退过程,由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进行了现场见证。

  据悉,这也是我市首次公开清退公租房租户。需要指出的是,谢某的行为还将被记入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并在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记 者 林 伟 

  通讯员 樊丽渊 

  承租后仅交过一个月租金

  和塘雅苑地处江北区洪塘街道,自2013年8月正式入住以来,小区内现有1951户来自老三区的承租户,入住率达93%。这里承租的主要有三类人群———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引进人才,其中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占了大多数。这次被清退的谢某,就属于低收入人群,申请的房子位于和塘雅苑6幢18楼。

  其实,早在去年6月,包括谢某在内的3名恶意拖欠租金的租户,就被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授权委托的亚太酒店物业告上了法庭。江东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张巍介绍,2013年7月,谢某获得承租资格并办理入住手续。根据当时的协议,租金标准为每月463元,租金补贴69元。“但他仅在办理交房手续时缴纳了第一个月的租金,这之后就从来没有交过租金。”

  当时,法院判令谢某补交租金和滞纳金近4000元。但谢某拒不执行。当年10月,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规定,江东区住房保障中心取消了谢某的承租资格。“房子一直空在那里。我们打电话给他,他要么说不愿意交,要么说没有钱交。”亚太物业工作人员许建国无奈地说。

  房间里积了厚厚一层灰

  记者跟随联合清退的工作人员来到了谢某承租的房子。这套房子面积在42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一卫一厨,装修简单,但买张床和日用品就能基本上拎包入住了。开锁人员打开门后,迎面就扑来一团灰尘。屋子里没有任何家具,空空荡荡的。地板、墙面都积了厚厚一层灰。甚至厨房的煤气灶、卫生间的热水器连塑料外包装都没有拆开。

  在公证人员的全程见证下,相关工作人员对房内的物品进行了查验和登记,并更换了房门钥匙。许建国说,他们还准备在近期向法院起诉另外7名恶意拖欠租金的住户。

  5年内不得享受保障政策

  其实,市住房保障中心也建立了租金管理工作机制,并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并不顺畅。”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亚平举例,在和塘雅苑小区,承租人需凭借门禁卡或指纹进出小区,出入每栋住宅楼也得刷门禁卡。如果租户欠缴租金30天以上,物业有权暂停其门禁卡使用。“但单元门门禁系统在实际使用当中,常常被个别租户恶意破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治安隐患。”

  按照我市公租房管理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3个月闲置住房的话,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有权收回其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除了公租房,住房保障政策还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等。下一步,他们将组织三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于拖欠租金、闲置、转租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现一户、查处一户、清退一户,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此次清退后腾空的房屋,将用于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家庭。

  ■新闻链接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家庭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期满;

  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超过政府规定收入、财产限制标准。

  二、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擅自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调换、经营或变更用途的;

  未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人口、住房、资产、收入情况的;

  损坏住房结构、设备而拒绝修复或赔偿的;

  无正当理由累计3个月不交租金或连续3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利用承租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和住房情况,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家庭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三、租赁期满不符合承租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同意,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

  延长期内,除停止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外,租金按市场租金计收;过渡期满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对其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存档。必要时,由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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