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早上,在鄞州区瞻岐镇发生“离奇”一幕:市民张先生在驾车上班途中“撞倒”一中年男子,被对方索要赔偿,正在张先生准备报警时,对方竟偷偷溜走,还丢下自己新买的“苹果6”手机。 当天早上7点半左右,张先生驾车去瞻岐镇上班,在途经东城村与穿咸线路口时,一男子突然向他跑了过来。张先生见状立马打方向盘避让,但轿车的前转向灯还是碰到对方。 “我被撞伤了,你要赔偿。”中年男子倒在地上作痛苦状,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已经损坏的“苹果6”手机,“我花6000多元新买的手机也被你撞坏了,你也要赔。” 巧的是,张先生的兄弟就在瞻岐镇开手机店,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手机通”。他拿过那个“苹果6”仔细查看,马上发现是个山寨货,最多值个几百元。 张先生怀疑对方是在“碰瓷”,声称要报警。 男子一听,立马站了起来:“算了,算我倒霉,我有急事,人受伤也不要你赔了,手机你赔我个3000元吧。” 见张先生执意要报警,中年男子便称自己要先去小便,然后离去,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连还在张先生手里的那个“苹果6”也没有取回。 张先生报警后,交警迅速赶来现场,而那个手机经过手机店家查看后,确认是个山寨货。目前,警方对此正在进一步调查。 交警提醒:发生车辆事故无论是否有责任都应该报警,如遇类似的“碰瓷”,应及时用手机将现场场景拍下来留作证据,并看看有没有目击者愿意现场作证。同时,在车上装行车记录仪也是应对“碰瓷”比较好的办法。 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陈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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