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特派记者 张昊 北京报道)“12年来,全国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标准由2002年的252.3元提高到2013年的722.3元,但相对于当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替代率却由24.4%降到20.4%。”全国政协委员、副市长张明华敏锐地注意到了这数字背后隐藏的问题,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他将提交一份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筹资机制。 这些数字说明什么?“这意味着失业保险金总体保障水平实际上不仅没有升高,反而在降低。由于失业保险金无法发挥对失业者更高标准的收入维持作用,导致高收入的雇主和雇员都不愿意参保。”张明华说。 他表示,目前失业保险金无论企业规模、经营业绩、失业人数等具体情况,一律按照统一的固定费率征缴,这样一方面造成效益好、失业少的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数额较多;效益差、失业多的单位承担数额较少,效益好的单位感到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失业保险覆盖的大部分是失业风险较低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而失业风险较高的私营企业覆盖率仅为11.1%。由于我国实行登记失业制度,大量的农民工不在登记失业制度之内,因而真正需要保障的大量非正规就业农民工群体没有纳入到制度覆盖中。 对此,他提出要建立差异化的征缴规则。一方面,打破现行的失业保险固定缴费率、固定补贴标准条框,提高失业保险金的工资替代率。对流动性强的农民工和季节性劳动者,制定灵活的缴费政策,增强保险待遇的可转移性。另一方面,根据工资收入水平、企业职工失业记录情况,建立灵活的缴费率制度和补贴标准。将失业保险缴费率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企业职工失业记录和职工工资水平挂钩,实行动态化的发放标准,从而增强失业保险的激励作用,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 建议降低针对中小企业的缴费标准,提高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和低收入群体参保率,将更多的易失业群体纳入到制度覆盖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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