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教育局出台3份文件,就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加分等市民关注的中考中招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市教育局还公布了2015年直属高中招生加分项目及分值。今年中考加分政策仍分政策类加分和竞赛类加分,总加分分值不超过30分。和去年相比,加分政策基本稳定。仅有的一条变化为:今年,汉字纵横码输入比赛不再列为加分项目,往年该项比赛获一等奖可加6分。 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陆灵刚 特长生 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 今年,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以2014年为基准,2015年跨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范围与招生人数暂不扩大。特长生报考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 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可以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的一律不得招生。 招收特长生学校须为近3年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奖项,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含传统项目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需达到3P1A以上 特长生应符合宁波市普通高中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3P1A以上,与特长相关的综合素质类等第须为A等,且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 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考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时间为5月17日)。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 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特长生自主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具体报考要求 体育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特长生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保送生 社会政治科目采取半开卷形式测试 今年保送推荐生须参加统一测试,今年最大的变化在于:社会政治科目采取半开卷形式测试。测试试卷由市教育考试院命制,其中社会政治科目采取半开卷形式测试,即只允许学生携带一张经自己整理书写的A4纸,此外不得再携带其他资料。试场安排、考务及试卷批阅工作统一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一、直属普高保送生计划: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5%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40%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各44人,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由初中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方式择优录取。 被保送对象要求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具有浙江省户籍(含港澳台籍)的非择校应届毕业生。 二、保送生推荐指标分配方式:以被保送对象人数为基本依据,市教育局将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推荐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区(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 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被保送对象人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 被保送推荐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社会政治测试结果P等及以上。 三、选报学校方式:被保送推荐学生只能选报6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各校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其中推荐至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的学生数按各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执行,推荐至宁波三中、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的学生数,按毕业班每班推荐1名的办法下达推荐指标,班级之间不得调剂。 四、保送生录取方式: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由市中招办划定各校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在网上发布录取信息。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生录取率不低于85%,如某初中没有学生被录取,可在6分范围内择优照顾录取1名学生;宁波三中等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规定名额学生。如同分,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社会政治A等;②理综成绩较高的。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中考,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生转入正常中考程序。 定向招生 定向招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符合高中段报考条件,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报考中心城区高中段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定向招生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的25%部分,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的30%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定向录取。慈湖中学招生计划数的15%部分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先于慈湖中学第二类招生计划录取)。 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定向招生以定向招生对象人数为依据,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局(除去市直属初中分配名额)。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定向招生对象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下达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第二类: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各招收60名,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招收20名,万里国际学校招收40名。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1个志愿。定向招生实行中考后第一批次录取。 第一类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时,根据定向至初中学校的名额,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招生普高定向招生计划数的130%,划定该学校定向招生控制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招生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如有剩余名额,则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若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对某一初中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50%时,可一次性下浮6分,作为该校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录取人数达到分配至该校人数50%,则不再录取。 对第二类招生计划,各学校按填报志愿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