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昨天,市环保局网站公布全市343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这也是宁波第一次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的名单。而按照新环保法的相关要求,公布期结束后的90天时间内,这些企业还要自行对外公开环境信息,否则将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指出的是,在公开环境信息上,一般企业是自愿的,但重点排污单位必须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市环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在昨天公布的343家重点排污单位中,包括市重点监控废水企业125家,市重点监控废气企业41家,市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33家,市重点监控重金属企业27家,市重点监控固废企业61家,市重点监控重点实验室6家,市重点监控医院(二级以上)50家。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如果不公开或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重点排污单位,将由相关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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