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偷,只是太喜欢这只小狗了,想多抱抱它。抱回去的晚上,我还给它买了狗粮……” 在偷狗被抓后,任某还在和民警这样辩解,只是无论他对小狗如何喜爱,也无法改变其盗窃的事实。 4月4日下午,暂住在鄞州古林的任某开车送女友和妹妹去鄞州横街玩。两个女生一起去逛街了,任某就在一家鞋店门口等着。 这时,一条穿着红色条纹裤子的小泰迪引起了任某的注意。它一扭一扭地朝着鞋店门口走来,样子非常讨人喜欢。 任某小时候跟妹妹一起养过一条小狗。后来这条小狗走丢了,兄妹俩还为此伤心了很久。 任某忍不住上前逗小狗玩,小狗不怕生。 玩了约20分钟,任某见没有主人来找狗,干脆就将小狗抱上车,打了个电话给女友说自己有事先走了。 小泰迪并不是流浪狗,而是附近服装店店主周小姐养的。 周小姐说,这条狗已经养了8年了,平时乖巧可爱,只敢在店门口附近玩耍,从不走远,而且天色渐暗时会自己回到店里。 那天,周小姐一直等到8点多,还不见小狗回来,她报了警。 第二天,任某被民警带回了派出所。让人哭笑不得是,任某一口咬定自己只是“抱狗”,并不是“偷”。 通讯员 徐露 记者 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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