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社会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5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很能侃!只为等你上厕所

  4月13日一大早,家住鄞州东裕新村的蔡女士来到鄞州中河派出所来报案:被人偷了600元钱。

  偷蔡女士钱的是“准租客”周某。蔡女士说,周某称要租自己的房子,于是她就带对方去看房。

  进房后,蔡女士顺手将随身携带的包挂在房间客厅的墙壁上。

  上趟厕所600元不见了

  周某看房看得蛮仔细的,蔡女士中途还去卫生间上了趟厕所,时间不长,二三分钟。

  就在蔡女士从卫生间出来时,见到周某正在往墙上挂自己的包。

  “你在干什么?”蔡女士起了疑心。“刚才你的包掉到地上了。”周某应对自如。

  蔡女士当下也没有去翻看包里是否少了东西,一直等到周某看完房离开,才发现包里600元不见了。

  “那个男的40岁左右,身高172厘米,说话带宁波口音。”一听蔡女士的描述,民警立马觉得跟前几天抓回来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很像,拉蔡女士去辨认,发现还真是同一个人。

  厕所大盗曾频频得手

  周某之所以会被抓,是因为他是个“厕所大盗”,专门利用对方上厕所的时间下手。

  据其中一名受害人王女士描述,今年2月,她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40岁左右的宁波男子周某。彼此也在微信中聊了很久,得知自己是做广告生意的,周某表示“有业务要介绍”。

  赚钱的机会,谁有会轻易放过。王女士和周某就约在了中河街道的一家咖啡吧见面。周某很能侃,一聊就是两个多小时。

  中途,王女士内急,去了趟厕所,顺便打了通电话。等她回到包厢,发现周某已经不辞而别,而她留在包厢的包里的15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

  被周某骗走财物的不止王女士一个。同样是在今年2月,他同样以“介绍业务”为由,借对方上厕所之际,偷走了对方的12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5S手机。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周某可谓是个“江湖老手”,2007年因盗窃被判刑,2010年因盗窃被判刑,2012年12月因盗窃被拘留,2014因盗窃被判刑。

  周某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通讯员 项 兰 

  记 者 石承承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