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市场监管之窗·民营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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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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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先放行后征税

海关开展“集中汇总征税”

  商报讯(记者 殷浩 通讯员 陈晶金)近日,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一批粉铁矿。北仑海关关员周仁杰通过海关报关单预录入系统点击鼠标,为这批货物办结税款担保及放行工作。这是宁波海关通过“集中汇总征税”模式完成的全市首票货物。

  集中汇总征税是海关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新尝试,前期已在北京、天津、大连、上海等口岸开展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义务人在提供有效担保的前提下,可先行提取货物,并在办结海关验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向现场海关递交纸质报关单证,最晚可以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缴付税款手续,从而在有效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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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