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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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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知道得太多

不想尴尬
可开离婚证明书

  20日上午,来自河南的王先生在北仑法院领取了一份“离婚证明书”,终于如释重负。

  王先生多年前来北仑务工。因为和妻子感情冷淡,今年2月,他至北仑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并对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判决后,王先生却向法官提出了自己的难处:他离婚前其实早就另有所爱,并希望再婚时回老家去登记。另外,准备开始新生活的他,接下来可能还将涉及买房等一系列事项,“很多地方办手续都要提供离婚判决的,判决书上写的离婚情况太详细了,总是拿给别人看也挺尴尬的。”

  法官当即表示,可以为其出具离婚证明书。

  此前便有群众反映,通过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能出示的不是判决书就是调解书,上面大多记载了离婚的详细情况,甚至个人情感经历、财产分配、身体隐疾等隐私,这让当事人使用时十分尴尬和不便。

  北仑法院自年初开始,推出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服务,并统一了做法。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一律加盖院章。经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当场申请的,由承办案件的庭室经手出具;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以及调解离婚之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可以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庭核实后出具。

  如今该院已出具21份离婚证明书,还蛮受当事人欢迎的。

  通讯员 张姗珍 贝璎 

  记 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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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