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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了解被拘人员的思想动态。 记者 王鹏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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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向被拘人员介绍日常行为规范。 |
单位名片: 宁波市拘留所 主要由20名民警和18名协辅警组成。 近三年安全收拘15000余人次,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60余起,协破各类案件60余起,查获多名网上逃犯,查获毒品40余起。 拘所连续12年安全无事故,自2006年起连续9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2012年度获“全国拘留所推行管理教育新模式先进单位”、2013年度“全省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度“全国拘留所‘三项重点工作’示范单位”。 在民警的陪同下,推开足有两层楼高、沉重的铁门,迈入宁波市拘留所。方方正正的院子显得空旷、安静;楼道上的铁栅栏冰冷、森严。 跟一墙之隔的宁波市看守所、宁波市收容教育所一样,环境中渗透的压迫感,在无形中扑面而来。 羁押在这里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或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员,以及外籍被拘留审查人员。 和看守所、收容教育所不同,在拘人员多数只待十天半个月,最多不超过20天,流动性强,“只要熬过去你就不能拿我怎样”的浮躁心态,是拘留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最大挑战。 迎难而上,宁波市拘留所实现连续安全无事故12年,连续9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今年,该所还荣获“五一劳动奖状”。 记 者 石承承 通讯员 郭 斌 规范执法 确保每一名被拘人员的安全 在被羁押前,所有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如患有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疾病,精神疾病,传染病以及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疾病,又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一般都不予收拘。 病情到底算不算严重,是否适合拘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宁波市拘留所建议停止执行拘留工作程序》、《宁波市拘留所亲情会见制度》等规定的出台,弥补了这一空缺。 所长严伟光说,仅以是否收拘为例,不仅一律要求出示医院开具的证明,而且必须要经民警、所领导层层把关,签字。 这是比2014年公安部监管局开始实施的《拘留所执法细则》更为细致的规定。 和其他监管场所一样,“依法执法”是宁波市拘留所开展工作的根本。 2012年,《拘留所条例》和《拘留所实施办法》颁布,对被拘人员的出入所、提询、会见、劳动、教育等每个环节都做了规定。 在学习、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同时,宁波市拘留所还出台了《宁波市拘留所拘区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岗位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 即便是在外人看起来最婆婆妈妈的矛盾调解工作上,宁波市拘留所也出台了《宁波市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方案》,设立矛盾化解工作台账和相关文字档案,做到一事一档,全过程有记录、有图片、有结果。 这不仅是对民警进行矛盾化解工作的监督,也起到了制度保障的作用。 “执法工作规范化是根本。”严伟光说。 创新管理 让每个细枝末节更具人性化 走进宁波市拘留所大门,一旁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安装类似于银行里的叫号系统。 据了解,宁波市拘留所目前主要负责市老三区的收拘工作,每天约有40个人要被收拘或释放,加上前来办案的民警,办事大厅很容易出现人群“扎堆”的场面。 叫号系统投入使用,将有效缓解这一局面,让工作更有条不紊。 在严伟光看来,创新管理的最终目的,同样是为了“安全”这条底线。因此,发生在拘留所里改变,大多体现在细枝末节处。 在宁波市拘留所,民警每周都会对拘区和在拘人员进行一次小检查;每半个月还会进行一次大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每半年,所里还会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对拘区的门窗、门锁、消防器设施和监控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 原来,被拘人员释放后,用过的被褥就留给下一个。虽然只用过十天半个月,但时间长了,卫生还是难以保证。 今年,拘区新建了洗衣房。每名被拘人员离开后,用过的被褥都会被拿去清洗,然后晒到同样新建的集体晾衣场上去。 走进拘室,原本的通铺被改成了独立的木板床;拘室不仅安装有空调和热水淋浴器,还挂上了大屏幕液晶电视机……整个拘室看起来简单、整洁。 严伟光说,近三年来,宁波市拘留所投入近300万元对拘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改造,目的也是希望通过环境的改变,来稳定人心,“安心才能安定,安定才能安全。” 化解矛盾 让回归社会的脚步迈得轻松 这是令人感到意外却又感动的一幕: 2014年1月24日下午,宁波市拘留所大门外,20多名外来务工者排起了长队,他们是来领工资,准备回家过年的。 给他们发工资的是被拘人员曹某。 事情回到两天前,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是怀揣着另外一种绝望又愤怒的心情聚集到宁波市拘留所门口的,因为欠他们工资的包工头曹某被拘了。 说起曹某被拘的原因,也是令人唏嘘不已。他本身也是个讨薪者,但是因为讨薪行为过激,被海曙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7天拘留。 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宁波市拘留所一边通过相关单位呼吁帮助曹某讨薪,一边不断做曹某的思想工作,向他讲解法律法规。 感动于民警的帮助,曹某主动与家人联系,拿出家中的存款,垫付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而且在民警的呼吁下,曹某也顺利讨回了施工单位拖欠的工程款,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及早发现矛盾隐患,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也是宁波市拘留所民警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1年7月,慈溪人陈某因盗窃被拘留10天。在循例的入所谈话中,民警得知,陈某自幼丧母,父亲身有残疾,他从小就在外流浪,目前已经被判刑4次,劳教2次,治安拘留达20次以上。 面对外人眼中无可救药的“惯犯”,民警并没有放弃,而是制定了一个帮教方案,不仅帮陈某找回了父亲,还多次和慈溪当地村委会协调,帮陈某在一家私营企业找到了一份工作。 “谢谢拘留所给了我一个家。”时隔半年,当民警回访时,陈某这样说。 也有遇到过单靠民警无法解决的问题,借助社会力量,协助化解矛盾,成为宁波市拘留所化解矛盾的“金钥匙”。严伟光说,拘留所和宁波本地不少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主动邀请专家、教授来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援助。 2014年,杭州人管某因为拒不履行抚养金支付纠纷,被镇海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 民警多次找他谈心,做思想工作,却收效甚微。 为此,民警主动找到了镇海区法院和镇海区妇联。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管某最终同意同前妻签订付款协议,并在法院监督下,付清8万元抚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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