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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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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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彰显,斗车悲剧才会减少

  近期道路上脾气火爆的真不少,四川变道女司机被暴打的新闻尚在热议中,云南又曝光了一起司机斗气,奔驰车撞死老人的案件。近日晚上9点多,在昆明昆石高速阳宗海往昆明方向,一位老人被一辆奔驰车撞倒,不幸身亡,而这起事故或许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5月6日观察家网) 

  各方对事件真相存在不小争议:死者家属认为肇事者开车插队发生争执后,有意从老人身上碾压过去,老人被卷进车底拖行了七八米,最终抢救无效身亡;肇事男司机却称,双方争执后,各自将车停靠应急车道,当时自己被对方数人围住,因为害怕,为了尽快离开现场,匆忙中将老人拖入车底,并没有注意到相关情况。

  不同的真相会导致不同法律责任。如果家属所言属实,肇事者将构成故意杀人罪乃至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按照肇事者的说法,则仅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肇事者已经被警方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但是在真相被还原之前,在法院并未做出最终判决之前,舆论还须保持一定克制,不能代司法机关作出事实判断,甚至影响、干预司法。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悲剧和“四川变道女司机被暴打”事件一样,都起因于双方开车斗气导致冲突,或者说都是出于变个道、插个队如此的不文明行车行为。

  一时间,人们都在感慨,为什么许多事故只是因为这般“小事”,当事者就能被瞬间点燃,作出不理性行为,酿成大错?为什么这些在事后看上去并非恶人,甚至文质彬彬的各方当事人,在当时会暴戾到这般田地?

  事实上,公路世界是一个陌生人之间的世界,在熟人社会中行之有效的道德仪规在这个世界难以奏效,尤其是有着汽车外壳作为屏障,人们固有的羞耻感更为弱化。可以说,人们被禁锢在车厢的狭小空间里,相对封闭的公路世界更容易演变为弱肉强食的蛮荒之地。为了防止这种暴力演变,国家制定了交通法规,以期在公路世界建立起法治规则。

  要让法律成为人们信奉的规则,基本前提在于违法行为全部或者多数能被发现并被惩治。然而,遗憾的是,或许是因为执法条件所限,当下不少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轻微违法行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这让一些轻微违法沦为了习惯性违法,如违法变道、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在道路上违法争执等。

  这些违法难以被执法者发现,更难以得到法律评价,但在客观上又给相对人带去了交通上的不便,失去了法律的及时有效干预及警示,双方就容易演化为竞相违法,甚至施以暴力进行“私力救济”。因此,所谓“开车斗气”只是这些悲剧的导火索,背后是对不文明行车却得不到“惩罚”的长期积怨。

  要想改变“一点就着火”的公路世界,就须从查处不文明行车尤其是从违法的不文明行车抓起,各地须在立法权限内,实现交通法规与行车道德的统一,将多数不文明行车行为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并加大执法力度,让交通违法无论大小都得到应有惩罚。在某种程度上,面对不平,报复是人之天性,只有不端者得到了法定的“报复”,才能抚平人们被侵犯的公平之心,才能不滋生怨气,才会不选择以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舒锐(法官) 

  ●新华时评

  “野蛮变道引发血案”凸显汽车社会文明短板

  发生在成都街头的“暴力殴打女司机”事件连日来持续在网上发酵。行车记录仪视频表明,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路怒”引发的极端事件。透过网民议论,联系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因开车斗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和纠纷,我们应该反思和追问的是:在一个快速前行的汽车社会中,我们的文明与素养如何跟上飞奔的车轮?

  不管打人事件发生前两车有多大的“别扭”,男司机“将人像物品一样踢打”的街头暴行都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和法律严惩。如此嚣张的暴力伤害,不能因“有愤怒的理由”而被原谅。而网络上那些“该打”“打得好”的杂音,既是混淆是非对生命的不尊重,更是以暴制暴思维对法律底线的漠视。

  女司机的“野蛮”变道的确是整个事件的诱因。通过行车记录仪还原的现场,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违法变道行为会产生巨大的危险性。之后,双方互相别车、口角直至发生暴力,“野蛮”违法驾驶行为和“路怒”一步步将双方带入险象环生的境地。在这个过程中,但凡有一方稍微克制、礼让一点,都不至于使事态升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我国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很多城市快速步入汽车社会门槛。在城市中开车出行,碰到刮蹭等事故司空见惯。行车途中,意外难免,如何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双重安全。手握方向盘时动不动就着急上火,跨越文明和法律的底线,一不小心就会“集小错而成大患”。因此,成都发生的这起恶性事件值得每一个“有车族”躬身自省,心中无戾气,行车才能安。

  “女司机被殴”事件的是非曲直并不难判断,当事人必须承担的后果自会由法律裁决。在后续的网络发酵中,一个危险的倾向应引起警觉:肆无忌惮的“人肉搜索”,侵犯当事人隐私,甚至捏造事实混淆是非,这种行为同样是在踩法律的红线,是一种网络空间的危险“野蛮驾驶”。

  公交车、出租车为赶时间常常野蛮超车、变道;飙车党深夜横行,既扰民更“玩命”;路口肆意加塞、远光灯使用不规范、喇叭摁起来没完……我们时常在城市中目击的道路交通乱象说明,在汽车社会刚刚起步的当代中国,与驾驶相关的文明素质仍有很多课要补。一个成熟、文明的汽车社会,离不开法律和规则来纠错纠偏,但更需要所有驾驶者在日常出行中对文明驾驶点滴践行、悉心维护,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汽车社会氛围。

  新华社记者涂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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