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遣返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李华波,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256/2-2011。 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案件发生后,多部门组成工作组立即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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