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聚焦 广州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将分批短信通知,要求用户在限期前进行实名制,逾期将对拒不实名制用户进行“半停机”处理,即不能打出电话和发送短信以及上网,但是接听电话和接收短信不受影响;半停机之后,如果继续拒绝实名制,那就会再次发短信提醒:再不办理就强制停机。据悉,由于不实名的用户太多,通知是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的,每个人的办理截止期限未必相同。(5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支持 强制实名制早应普遍推行 “拒绝实名就停机”,广东移动的这一做法,当然值得肯定。这样一来,不仅有助于强力推进手机实名制,也可对骚扰电话、电信欺诈等各种乱象形成源头上的遏制。 长期以来,电信欺诈等乱象屡禁不绝,一个根本原因正在于手机实名制没有充分落实,现实中存在大量非实名手机,对那些实施骚扰、欺诈的机主,难以按图索骥地进行有效打击。广东移动推出此项措施,再次印证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只要运营商当真愿意动真格,手机实名制的推行,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在肯定广东移动做法的同时,对于手机实名制接下来的实施前景,却不能太过乐观。一者,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早于2013年9月1日就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拒绝实名就停机”做法,其实是姗姗来迟之举;二者,此做法是否中国移动的普遍措施,目前还不明确,且另外两大运营商———电信、联通是否会跟随,也没有明确说法。 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仅就企业自身利益而言,运营商实际上没有多少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内在动力。很明显,只要手机用户不欠费,或者在预付费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欠费,是否存在骚扰电话、电信诈骗,是否实施手机实名制,对于运营商来说并不重要,甚至是不实施实名制,反倒可能对运营商更有利,比如可以更加方便地扩张用户数量,相应增加业绩收入。这也是为什么舆论一直呼吁、相关规定业已出台,手机实名制依然进展有限的重要原因。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确保手机实名制能真正得到普遍落实,显然不能仅靠运营商自觉,还必须进一步落实工信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对运营商实施强有力的外部监管,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和保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除此之外,为了打消手机用户的顾虑,同时要对用户的实名信息安全依法予以严格充分的保护,严厉追究惩治运营商各种泄露、盗用用户实名信息的行为。张贵峰 ●反对 法不溯及既往,要求不能强制 不实名就强制停机,对数量众多的尚未实名用户来说,无疑具有巨大杀伤力,广东移动此举,可谓快刀斩乱麻。一定程度上,手机实名制有助于解决通讯安全问题,但这样的动真格未免简单粗暴,有损守法老用户的利益不说,也有违合同法精神,显得依法无据。 按工信部《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2013年9月1日起,所有电信用户办理业务均需要实名制,包括手机固话、移动电话和上网卡领域。并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通过电话、短信息、书面函件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用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本规定施行前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所提供身份信息不全的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但并没有具体的“罚则”,比如“不实名就停机”的强制性规定。 可见,对此前未实名的老用户,如未主动恢复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的,运营商只能通过提醒、劝解并提供便利的方式,建议其补办登记手续,但这种建议不具强制性,不能采用停机等强制性措施。并且上述《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话用户补办登记手续,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责任”,不实名就强制停机有“擅自加重用户责任”之嫌。 事实上,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实名制之前的老用户,不能因当初不违法而现在“违法”的行为受到现行法的惩罚。实名制之后,仍应按质保量地享受原先双方电信合同规定的通讯服务,只有在申请办理新的电信业务时,应遵循现行实名制的要求,否则电信运营商可以拒绝办理。 在推进老用户实名制的问题上,正确的做法是,依法妥善而为。一方面善意提醒、友情建议,取得用户理解支持,积极补办实名登记手续;一方面依照现行实名制规定,运营商可以在更改套餐、挂失号码等新业务上进行一定限制,间接鼓励或要求老用户进行实名登记。 相反,如果强行“半停机”,乃至全面停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还违反了此前的电信服务合同,属于单方变更和解除合同,损害了用户的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若老用户中有利用未实名进行违法犯罪行为者,依法严厉打击即是,却不能作有罪推定,强制要求所有老用户实名。符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