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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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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创作与投稿,
怎么成了拍卖场上的拍品?

宁波籍连环画泰斗贺友直先生吐槽尴尬事

  甬籍连环画家贺友直先生

  甬籍著名画家、连环画泰斗贺友直先生昨天致电记者,说有一场遭遇让他“如鲠在喉”。原来,他在30年前为单位创作、向出版社投稿的手稿,近日出人意料地在拍卖行公开竞价,并皆以高价成交。贺友直气愤地提出质疑,这些原本自己创作的真迹手稿,是通过何种渠道流入了市场,直至今日变现牟利?目前都得不到答案。贺老气呼呼地说:“金奖银奖拿得再多,我还是个弱势群体。”

  昨天,记者闻讯赶赴贺友直家中,听他描述了来龙去脉:有一朋友拿来了从正规拍卖会上拍得的两件贺友直作品,求他验明正身并盖章签名。贺友直一看,真迹无疑———拍品甲是王汶石原著、贺友直配画的连环画《新结识的伙伴》的封面图,该连环画出版于1959年,出版社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拍品乙是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于1963年、艾明之著的小说《火种》插图一套。贺友直问其来源,答曰从正规拍卖行高价竞得,作为买家手续合法。贺友直憋牢委屈,为这两件购藏一一签章。

  贺友直先生向记者倒“苦水”:拍品甲是他在上海人美社任职时的创作作品,拍品乙是他向上海文艺社投稿的创作作品。他说,这些作品线条精良,人物生动,创作于他的成熟期,贺友直在那段日子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代表作《山乡巨变》也是该阶段成果。“这种线条之后是画不出来的。”

  贺友直表示,之前曾多次向出版社交涉,希望要回这些原稿。当初他供职的上海人美社拒绝的理由是,这些创作是职务行为,出版社已经向职工支付了工资,提供了工作条件(时间场地稿纸内容等),手稿所有权与版权应归单位所有。

  让贺友直生气的是,这些作品完成后,手稿真迹存放于国有的正规出版社,理应不用担心,即便是所有权归出版社所有,手稿也应该安好地存在于出版社,而不是无缘无故流落到个人手里。目前,贺友直对出版社就自己的诉求没有下文不太满意,但自言精力有限,不愿提起诉讼,而且老单位与他还有未来的合作,还将继续出版他创作的作品。“希望出版社吸取教训,看好自己的保险柜。这种事体下不为例。”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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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