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广西南宁原市委书记余远辉被中纪委宣布涉严重违纪违法而调查。不久后的5月28日,余远辉的司机方学峰跳江自杀,6月4日尸体火化,此消息并未被官方披露。6月16日,南宁市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称,没有上级指示,拒绝接待任何采访。他承认,方学峰自杀的事情难以继续隐瞒,如果有必要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6月16日《财经》) 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个敏感人物的非正常死亡竟被隐瞒了这么久,足见当地“保密”工作是做到家了。但不得不说,隐瞒司机跳江自杀的消息非常不明智,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当南宁的公务员们在微信中私下“分享”此事并相互叮嘱保密的时候,隐瞒已失去了意义,反而更彰显出鸵鸟思维的荒诞。 如今,方学峰跳江自杀了,连尸体都匆匆火化了,但这起公共事件的真相不能沉入江底,带进坟墓,否则会引发一场意想不到的舆论“次生灾害”。事实上,此时此刻,谣言和猜疑已经开始满天飞,且夹裹了各种“负能量”。倘若相关部门继续隐瞒,必将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当地政治生态,甚至伤及家属和无辜。 在真相被刻意隐瞒的情况下,网友的联想既是本能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方学峰为何跳江自杀?是因个人原因想不开而走上绝路,还是畏罪自杀,甚至是“被自杀”?如果是因个人原因,那么尽早公布真相可以还死者以清白,并让其家属免于深陷各种非议;如果是畏罪自杀,是否涉及更深层次的腐败?如果是“被自杀”,那问题就太大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相关部门须介入。在网上,目前各种猜测都有,例如“司机知道的太多了”“一人死保全无数人”“领导司机也是高危职业”……这些流言蜚语就像刀子,杀伤力极大。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承认隐瞒方学峰的自杀消息,确实需要勇气,但“如果有必要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说法就令人费解了。如果官方依旧认为有必要或有理由继续隐瞒消息,只怕会进一步加剧这场舆论“次生灾害”,任由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遭受损害。对于相关部门来说,这是失职渎职行为。 大量事实证明,信息传播和社会心理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真相不明的情况下隐瞒消息,只能刺激社会公众“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的心理,谣言就会以病毒的方式四散传播。要知道,牵涉公共利益,公众有知情权。而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经验和教训,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官员也好,司机也罢,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能走得不明不白、稀里糊涂。信息越透明、越充分,“次生灾害”就越少、越难发生,而政府部门掌握着信息资源及其发布权,具体该何去何从,不言自明。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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