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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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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微店”卖香烟

小伙涉非法经营罪

  

  现在网上做微商的人很多,可是不是样样都能卖。最近,台州90后小伙子郭某利用微店、朋友圈和QQ,售卖进口香烟和假冒国产香烟,被江东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

  去年5月,23岁的郭某看到很多网友都在做微商,也动了心。他瞅准的商机是香烟。他申请了3个微信号,2个QQ号,下载了“微店APP”,还利用“微店推广”大肆宣传可以低价售卖各类香烟。

  他的“上家”也先通过QQ群寻的,并不拿货。待有客户购买并通过支付宝、网银等预先付款后,他就让“上家”用快递发货给客户,他从中嫌取差价。

  其间,他也发展了不少下级代理商。郭某说:“这几乎就是等于坐在家中就能收钱”。

  郭某主要售卖两类烟,一种是进出口烟,越南烟、俄罗斯烟、中国免税烟等,另一种是高档的国内香烟。

  从去年5月到今年1月,仅半年多,郭某网上非法销售香烟已达16万余元。

  今年3月,民警发现一名女子通过快递多次在宁波非法销售香烟。经侦查,该女子涉嫌非法经营,其“上家”郭某随后被抓。

  这是江东检察院受理的首例“微商触法”案件。

  主办检察官说,烟草属于国家专营专卖的商品,只要贩卖香烟超过5万元,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构罪标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实体店还是“微店”等网店,作为商家,应该注意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在网络上开展经营活动也同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禁止性的法律规定。

  通讯员 东剑 

  记 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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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