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沈炜)日前,2014年度宁波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评选活动已正式启动。 评选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营企业协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认定;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社局、环保局,市人民银行、市消保委等部门参与考评。 市诚信考评认定办法中规定,宁波市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有效期为3年,自认定之日起算。每年认定一次。对已认定的“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认定单位应定期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凡在认定有效期内,出现严重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立即予以摘牌并抄告相关部门。诚信评比活动已经连续开展12年,已经形成品牌效应。今年年初,中共宁波市委、市文明委分别发文把诚信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评选认定活动作为宁波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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