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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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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试行)》下月起施行

4条公交专用道全天禁止借道

  从7月1日起,由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和宁波市治堵办联合下发的《宁波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试行)》将开始施行。根据《管理办法(试行)》,社会车辆(除黄色号牌客车)在公交专用时段内禁止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记者 林伟 通讯员 罗剑云 王蓉

  公交车要避让执行紧急任务车辆

  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时,公交车辆不得随意变道;同时,公交车辆有义务在公交专用道上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

  当出现特殊情况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社会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当其他车行道发生严重交通堵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也可以引导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全时段公交专用道允许道路、绿化、保洁、标志标线施划等市政作业车辆,在除高峰时段外借用公交专用道施工作业。受限车辆进入公交专用道内行驶或允许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违法停放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或挖掘专用道

  除了对行驶车辆作出规定外,《管理办法(试行)》还明确,在公交专用道范围内,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有这些行为:

  占用或挖掘车行道、摆摊设点、设置停车场、堆放杂物等;移动公交专用道的附属设施;试刹车、洗车;与养护维修无关的施工作业;在公交专用道及其附属设施上张贴标语、悬挂物品、广告刀旗等;遮挡、涂改、损毁公交专用道标志标线;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的行为。

  违反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交专用道或者实施其他影响公交专用道正常通行行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新增公交专用道20公里以上

  根据治堵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将建设联丰路、通途路、机场路和广德湖路等一批公交专用道,新增公交专用道20公里以上。在此之前,我市已建成81.2公里长的公交专用道。这也意味着,到今年底,我市的公交专用道总里程将突破100公里。

  截至目前,联丰路-柳汀街公交专用道和广德湖路公交专用道已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通途路公交专用道工程正在加快施工,计划7月底前基本完成;机场路(新星路至新典路段)公交专用道正在开展施工招标准备工作,年内完成;新星路公交专用道正在加快绿化迁改工作;雅戈尔大道公交专用道完成方案设计;机场路(新典路至鄞州大道段)公交专用道加快初步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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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类型公交专用车道

  全时段(0:00~24:00)公交专用车道:

  1.中兴路(江南路-兴宁路);2.天童南路(鄞县大道-泰康中路);3.药行街(开明街-日新街);4.柳汀街(镇明路-解放南路)。全天禁止社会车辆(除黄色号牌客车)借道行驶。

  

  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公交专用车道:

  1.环城西路-青林渡路-江北大道(段塘西路-榭嘉路);2.联丰路-柳汀街(机场路-共青路);3.宁东路(世纪大道-莘苑路);4.惊驾路(福明路-世纪大道);5.福明路(兴宁路-江南路);6.百丈东路(世纪大道-福庆南路);7.海晏北路(民安东路-通途路);8.中山东路(世纪大道-河清北路);9.民安东路(海晏北路-福庆北路);10.兴宁东路(世纪大道-福庆南路);11.福庆南、北路(百丈东路-通途路);12.大闸南路(通途路-外滩大桥);13.江南路(福明路-世纪大道、清水桥路-云杉路);14.鄞县大道(万顺路—宁横路);15.甬水桥路(苍松路—三支街)。高峰时段禁止社会车辆(除黄色号牌客车)借道行驶,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借道行驶。

  

  公交优先车道:

  1.通途路(曙光北路-福明路);2.鄞州大道(机场路—宁横南路);3.环城南路(机场路-宁横路);4.北环东、西路(机场北路-望海南路);5.大闸北路(丽江东路-环城北路)。其中,环城南路、北环东、西路在高架道路全线贯通后调整为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公交专用车道。无公交车辆通行时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有公交车辆通行时社会车辆应立即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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