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新的调查研究显示,我市65%的PM2.5来自本地污染源,这其中又有47%来自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工业废气该如何防治呢? 日前,宁波市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出台。根据这个“药方”,到2017年,全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稳步下降。其中,工业废气排放综合削减量力争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20%以上,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费良汉介绍,宁波工业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它们主要产生自工业锅炉、电厂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等。” 为此,“方案”对工业行业划定了严格的准入“红线”。 其中,新、扩、改造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现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耗煤建设项目实行1∶1.1的煤炭减量替代。严格执行各类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实现增产减污。 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含)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锅炉;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发电项目,除向区域集中供热的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新(扩)建燃煤发电项目。 严格限制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能耗、高污染项目,除规划聚集区外,城市建成区、市辖区禁止新(扩)建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 根据方案,到2017年底,我市要完成火电、热电、水泥等行业80多个重点项目建设或改造。这些项目将重点对工业烟气、粉尘等污染物进行治理。 此外,到今年年底前,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要求建防风抑尘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是造成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在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治理上,也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 2015年,我市要完成干洗、涂装、合成革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2016年,完成印刷和包装,家具生产行业以及宁海橡胶汽配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2017年,完成木材加工、制鞋行业、橡胶及塑料制品行业、化学品储存及运输业、电子信息业的有机废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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