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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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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的拿房子抵债,结果房款一分不剩

拒不执行判决 男子获刑一年

  当老赖不仅会被曝光,还有可能获罪。昨天,宁波中院发布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白皮书,曝光了近年来失信情节特别严重的“老赖”涉罪情况。从年初到5月,全市已有4人因涉及此类罪行而获刑,占3年来涉罪总数的近1/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两个罪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那当老赖当到什么份上会涉罪?宁波中院刑二庭庭长陈峰举了个例子。

  “一个被执行人姓宋,他要对一笔109万元的预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前法官已经查明他名下有两套新房,也跟他说好了,等房子卖了,就拿房款抵债,他口头同意了。”

  “两套房子共卖了136万元,但法官找到他时,他却说房款被用于归还其他债务了。法官一查,发现他把其中的100万元汇给了境外的亲属,其余的36万元用于归还其他债务。”

  “他的行为致使法院生效裁定无法执行,因此最后法院以拒执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陈峰说,从2012年至今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拒执罪11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4人,而从2014年10月至今,这两个罪名的涉罪人员已达7人,几乎占了一半。

  这类案件的总体数量不高,原因在于法律的规定不够完善,证据难以收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侦查的门槛比较高。针对这些情况,宁波法院与多部门成立了一套“点对点”查控体系,并且细化了办案规则,希望通过刑事打击、司法强制、曝光限制等措施,多渠道破解“执行难”。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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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