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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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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律师转行法官喜不掩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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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作为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商建刚,近期被确定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任人选。商建刚是知识产权领域知名律师,一年为律所创收超千万元,被称为“千万律师”。日前,商建刚接受记者采访,称其在律师行业工作16年,已没有太多新鲜,对收入这方面没有什么太多的追求。(7月2日《新京报》) 

  每年能为律所创收超千万元的律师转行从事法官职业,确实属于能够引爆舆论的话题,尤其是在“法官离职潮”大背景下,更加夺人关注。然而辨证地看,“千万律师”转行法官,让人欣喜之余,反衬出法官待遇保障方面的不足与隐忧。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作为一名“千万律师”,商建刚放弃高薪职业,转行法官,印证在司法改革中探索的法官遴选制度取得了成效。而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法官,不容易为了五斗米折腰,贪图蝇头小利侵害当事人利益和司法公正的概率也更小。譬如,英美法系的很多法官是律师转行的,法官的高薪和从事律师所积累的经济资本保障了其地位的超脱。其意义还在于,法官离职做律师,与律师辞职当法官,均有助于法律共同体的发展,也是一个良性的交流循环。

  但此事件带来正能量的同时,让人窥出当前法官职业存在亟待改善的问题。梳理当前有关法官离职的报道,可知法官离职从事律师或企业法务,原因之一在于法官薪资待遇太低,或者说,其收入和付出不成比例。而商建刚积累了足够的资本,才敢于对没有新鲜感的工作说不,对收入方面没有什么太多追求。

  我们无法批评商建刚弃高薪做法官是利满逐名,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的前提下,也没有充足的底气要求高薪养廉。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待遇无法保障时,要求法官甘于清贫,乃至限制法官离职,有点强人所难。特别不能忽视的是,当前离职的法官多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者———翅膀不硬或混日子者多数不会离职。

  收入应该和风险及压力成正比。评判法官薪酬待遇,应根据其案件数量、办案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让多劳者多得,承担风险更高者多得。法官高薪是国际通行做法,惟有适宜的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才能让法官更像法官,才能让法官离职和高薪律师转行法官成为少引发争议的正常流通机制。史洪举(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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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