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城市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和宁波市控制农村废气污染专项实施方案日前出台。 根据这两个实施方案,今后,施工单位因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受到行政处罚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并予以公示;同时,对于控制秸秆焚烧不力的地区,相关部门将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禁止焚烧的政策。 宁波市城市扬尘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整治的城市扬尘包括两个方面,即建筑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针对工地扬尘,要求各个工地做好施工工地围挡、垃圾清运、场路硬化和车辆冲洗等关键环节,实现工地扬尘治理的8个100%。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施工扬尘和建筑垃圾运输受到行政处罚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并予以公示。同时与评优评奖、信用评价、市场准入等相挂钩。 除了城市扬尘外,农村废气同样不容忽视。为此,宁波市控制农村废气污染专项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年底前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到2017年年底,我市要建立健全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商业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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