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美基层干部”胡朝霞的先进事迹经媒体广泛传播后,引起我市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在宁波公安队伍中,民警们更是被她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爱岗敬业、亲民爱民的事迹感动着、鼓舞着。就在上周,市公安局党委专门作出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胡朝霞同志学习的活动。 胡朝霞,女,1969年11月出生,198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从警27年来,她始终怀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把“用心工作,为民服务”八个字,深深地烙印在她的思想上,生动地体现在她的行动上:她将自己的手机号码作为“24小时预约服务热线”挂在出入境大厅墙上,并保持全天候开机,对来电咨询事项,有问必答、有惑必解;她推动启用了叫号系统、港澳签注自助受理机、自助填表机等设备,实现了受理过程自助化。通过她的协调、开发、培训,率先在全市推行81890-“E境通”服务,方便群众咨询出入境业务和查询暂住证进度;20多年来,她抚养一名弃婴健康成人;素不相识的肌无力患者,她默默陪他度过生命低谷。2011年起,她又组建爱心团队,与贵州省台江县方召乡巫梭小学的75名贫困生结对,资助部分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目前已累计资助6万多元。群众们称赞她:“有这样的好民警是我们老百姓的福气。” 27年来,她曾先后荣获“港城卫士”、宁波市劳动模范、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警界先锋、浙江省最美警察、浙江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5年4月,中宣部将她作为“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等全国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热烈反响。 市公安局党委认为,胡朝霞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干部,心中始终装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平凡岗位上,用汗水和创新,获得群众交口称赞;在现实生活中,用对社会的感恩和奉献,高唱了一曲大爱之歌。她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期公安基层干部的优秀品质。她是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是广大公安民警、职工、警务辅助人员学习的榜样。为此,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向胡朝霞同志学习的活动。 学习胡朝霞,就是要学习她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宗旨、忠诚使命,坚定献身公安事业的理想信念,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血脉,努力成为忠诚可靠的表率;要学习她视百姓如父母、把群众当亲人,将群众满意作为从警目标,把乐于助人当做人生信条,始终做到心中有民不忘本,做一名离不开群众、群众离不开的好民警,努力成为亲民爱民的模范;要学习她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个人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公安事业中,体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做到心中有责不懈怠,奋勇争先、奋发作为,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成为干事创业的尖兵;要学习她不唯情、不唯钱、不唯利,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捍卫人民警察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本色,始终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做到心中有戒不妄为,力戒权力任性、法纪淡漠、欲望冲动,努力成为干净清白的干部、廉洁奉公的楷模。 市公安局党委号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迅速掀起向胡朝霞同志学习的热潮,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活动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更严更紧修身、用权、律己,更实更优谋事、创业、做人,为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宁波和平安宁波建设,打造宁波“港口经济圈”,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孙波 李美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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