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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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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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观察

城市雕塑不能有人建没人管

  绍兴世茂广场上有鲁迅、秋瑾、贺知章等名人的铜像雕塑。其中秋瑾的雕像尤为传神,鉴湖女侠挥剑向天意气风发,许多市民都喜欢在旁边留影。不过,自从2010年雕像被安放在广场后,女侠的宝剑屡屡被盗。7月6日早上,宝剑又一次消失,这已是第七次了。

  (7月8日《钱江晚报》) 

  城市建设需要经济的腾飞,更需要文化的注入和保存,而雕塑正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表达形式之一。美人鱼代表了丹麦,撒尿小男孩代表了比利时,而我国各地近几年也不断耸立起代表地方历史传承、文化精神的各种雕塑,但是对于这种开放性艺术的保护管理却成为新问题。随意攀爬、刻字留言、摸胸猥亵、乱贴小广告,甚至偷盗变卖等现象,构成了雕塑们多舛的命运。

  城市雕塑的“出生”往往轰轰烈烈,耗时耗力耗钱,建成后却往往面临成为“孤儿”的命运。秋瑾雕像“受伤”不止一次,仅宝剑丢失已是第七次,广场上受伤的雕塑也不只秋瑾一个,这些雕像周围却连摄像头都没有,除了巡逻整个广场的安保人员之外,雕塑们没有其他保护措施,但是保安不可能一直站在雕塑旁。这些雕塑只因没有官方确立的“主人”,已成“事实孤儿”———文物局表示归规划局管,规划局说归广场物业管,物业则说这块地不属于他们,没法安摄像头。

  城市雕塑承载着一座城市的故事和文化,它们的建立也是在城市管理者的许可或规划之下,那么理应得到保护,不能有人建没有管。

  其一,应指定政府部门管理,建立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不能扔给物业了事。物业是营利性企业,一方面没有权力依托,可能出现类似世茂广场这样,只有服务义务却没有安装摄像头等权力的现象;另一方面,雕塑日常保养维修需要大量的资金,物业作为营利性单位,很难放下利润,真正为雕塑着想。当然,并非不可以承包给企业管理,只要完善监管,市场化管理方式或许可以做得更好,但是政府应时刻记得城市管理者才是雕塑真正的“父母”,定期检查雕塑是否安好。

  其二,应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的文明意识和对雕塑的责任意识,同时给予责任追究。雕塑属于公共财产,损坏变卖公共财产应予以追责,给不法分子以震慑,有时候,有效的法规才是提升城市文明和道德感最有力武器。

  概而言之,雕塑是一座城市的名片。政府应担起管理的责任,民众应有文明的意识,如此,这类不文明现象才能减少乃至绝迹。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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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