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间,一对青年男女在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内进行性爱行为的不雅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流出后,有网友对男女主角人肉搜索,也有网友提出这可能是优衣库的一次营销,但优衣库否认。目前,朝阳警方已介入调查。(7月15日人民网) 不管是不是营销,优衣库火了一把,许多人甚至组团前往优衣库北京三里屯店参观。但是,不雅视频的疯狂流传,让社会公序良俗大大地受到伤害,这笔账该向谁算呢? 如果不雅视频是优衣库官方的一次策划,毫无疑问,这笔账该向优衣库算。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否则,工商部门有权对发布广告的企业和相关的广告经营者,进行罚款和吊销经营执照等处罚。 当然,上面还只是行政责任。如果传播的不雅视频经鉴定系淫秽物品,那么,负责广告策划的人员以及经营该广告的公司相关人员,就还涉嫌刑事犯罪。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以达到吸引他人眼球和广告目的的,都可以构成这一罪名,情节显著轻微的,也可能被治安处罚。那么,商家就可能“偷鸡不着反蚀了一把米”。 如果相关网站发现了该不雅视频,或者经网民举报了不雅视频,但不采取措施删除,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不过,目前此事真相不明,且优衣库已经发表声明,否认与此有关,所以此事也可能是网民自己的炒作。如果网民自己故意将不雅视频传播到网上,那么,该网民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即便情节轻微,也要进行治安处罚。 当然,也可能是黑客入侵网民电脑或手机,在网上发布不雅视频并进行传播,那么,黑客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罪。 坐在电脑前看热闹的网民也不可大意。有些网民看到这些不雅视频后,不断地转发,加剧了负面影响的扩散,可能因为涉嫌违法或者犯罪,而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者治安处罚。 最后,希望警方能认真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交待,别让不雅视频成为某些人成名或牟利的工具,而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杨涛(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