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民政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正式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宁波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合作协议》。该协议旨在破解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的融资难题。符合条件的项目,今天起即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推荐。 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邓天武 支持五大重点项目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审核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授信条件的项目,民政部门将给予推荐或认可,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给予金融支持。其中重点支持下列五个方面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其他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此类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可实施整体融资支持。 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社区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等综合性服务的建筑及设施。 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培养相关专门人才;支持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等。 养老产业相关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涵盖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产品用品的小微型企业,推动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组织发展。此类项目可通过统贷方式批量化支持。 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申请项目的借款人,在项目筹资方面,资本金占比应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不足部分可申请贷款;项目资本金应与贷款资金同比例到位。资本金来源含政府补助资金、借款人自有资金和纳入项目总投资的借款人非货币资产等。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定价模型进行测算。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偿债能力分析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宽限期应不超过项目建设期,且一般不超过3年。 申请人即日起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推荐。对于符合国家政策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属于当地政府重点支持范围且可以纳入养老服务业融资范围的项目,民政部门将予以支持,积极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推荐。对于上述重点养老服务项目,地方民政部门初审后报市民政部门,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推荐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授信评审。对于其他养老服务项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有融资需求的借款人可直接与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对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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