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任社 记者 陆麒雯)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去年全市接收高校毕业生52252名。毕业季来临,对广大高校毕业生而言,如何存放档案、如何查询档案、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成为其最关心的问题。为方便毕业生准确、高效地办理好以上手续,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为应届毕业生进行解答。 高校毕业生应把档案存放于何处? 如何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 高校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具体存放到哪个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可以简单地概括成一句话,即“有单位跟单位,没单位跟户口”。 毕业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由教育局、城管局、贸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盖章以及部属、省属、市属国有单位盖章的,档案应存放至其主管部门的组织人事处。毕业时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将档案存放于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 毕业生查询档案是否已寄到,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高校毕业生 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高校毕业生首先查询是否到档。已签订过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需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 未就业毕业生,经查询如已到档,则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等材料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如未到档,则需等到档后再行办理。高校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的有效期限为毕业当年12月底之前。具体办理流程可拨打各级人力社保局毕业生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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