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慈溪市原副市长张定伟近日因受贿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张定伟1965年6月出生,汉族,浙江慈溪人,曾任金穗律师事务所(浙江慈溪)主任,民建宁波市委员会副主委,民建慈溪市基层委员会主任。2011年12月起任慈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今年1月15日,宁波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张定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月29日,张定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宁波市检察院逮捕。 7月29日,张定伟受贿一案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记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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