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范洪)打车软件等网络召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部分乘客出行。但是,国家层面相关文件尚未出台,网络召车平台未纳入政府监管范畴,部分网络召车平台法律意识淡薄,车辆、司机鱼龙混杂,存在安全隐患。对此,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公安局昨日再次发布联合公告重申,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加快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满足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并保护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法权益,坚决依法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 公告说,凡在本市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取得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核发的相应准运证件,并在核准的范围内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严禁无证无照经营。 禁止利用私家车和社会车辆等非营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严禁汽车租赁公司利用租赁车辆或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从事专车等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业务。 凡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万元~5万元罚款;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人员,通报其工作所在单位,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涉嫌偷税漏税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证件、行驶证件、车辆号牌,使用无牌证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或者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将依法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加大出租汽车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力度,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在鼓励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前提下,加快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满足个性化出行需求。待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后,尽快出台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网络预约租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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