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很久的工伤碰瓷又出了升级版,骗子们越演越专业,连“律师”也上场了。 鄞州一名老板不堪敲诈报警,结果在监控视频里看到,索赔时要人背进背出的伤者,一出工地大门即行走自如。近日,碰瓷的这伙人被鄞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去年8月,在鄞州南部商务区一地下室施工场地,一名刚来上班的工人赵某从梯子上跌落。 赵某40岁,湖南人,工作还不到一周。医生拍片检查,觉得他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右腿根部有个明显的贯穿伤。赵某解释这是十几年前的旧伤,但坚称自己右腿麻木,疼痛难当,医生便建议他住院观察几天。 10多天后,赵某出院了。当天,他在妻子孙某的搀扶下,拄着拐杖走进公司,要求与老板协商工伤赔偿事宜,随行的还有他朋友李某和一名“钱律师”。 赵某一行人称如果不赔钱,就赖在公司不走。“钱律师”也态度强硬地表示,不赔偿就去做工伤鉴定,起诉公司。老板无奈先支付了5000元,将一伙人送走。 此后,赵某又多次让亲友背着出现的工地要钱。“钱律师”更是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包括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共计11万元,另外每个月再补助7000元。 公司老板不堪威胁吵闹,而且发现赵某腿伤有作秀之嫌,无奈报警。 民警查看了工地附近的监控录像后发现,每次由人背进背出的赵某,只要一出工地大门,就收起拐杖,行走自如,民警随即对赵某等4人展开了调查。 原来赵某的右腿有神经损伤的旧伤,他觉得有空可钻,就找了老乡李某和钱某,上演了“工伤碰瓷”。至案发前,赵某等人已从公司骗得1.5万余元,且由公司支付了赵某的住院费用1万余元。案发后,赵某退赔了全部赃款。 鄞州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赵某、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和8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孙某、李某拘役6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 通讯员 尹杉 记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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