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范洪 孙美星)记者从市交通和物价部门获悉,从今日零时起,宁波市区出租汽车将取消1元的燃油附加费。这也是我市今年以来第二次取消这一收费。 按照宁波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6.02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达到或超过7.10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可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价格标准以下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直至取消。 今年以来,国内成本油市场已经经历了16次调价,其中,93号汽油下调至5.78元/升。根据油运联动机制,今天起燃油附加费将自动取消。 首次取消燃油费发生在今年1月12日,当时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跌至5.9元/升。今年3月15日,由于油价回调,市区出租车又恢复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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