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宁波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昨天发文,举办宁波市百强公众微信“点赞宁波”微信图文大赛活动。 本地大赛由各县(市)、区外宣办、新闻办、网信办,市级相关部门为支持单位,宁波市新媒体研究中心承办。大赛要求各地各部门踊跃呈现和传递宁波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商等良好形象,增强全市人民凝聚力、向心力,提升市民幸福感、自豪感,拓展宁波知名度、美誉度的微信图文。 参赛作品由两部分组成: (1)由宁波市新媒体研究中心从宁波市公众微信数据库中收集发布过积极宣传宁波形象的微信图文、各层次各类别影响力排名靠前的微信公众号,推荐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5日前创作、发表的符合大赛主题的微信图文作品,参加“点赞宁波”微信图文大赛。 (2)9月5日至9月30日,以宁波发布为龙头,全市所有参赛微信公众号在此期间创作、发布符合大赛主题的微信图文。数量不限,要求在参赛图文文末或文前打上“我爱宁波,我为宁波点赞”文字。参赛图文均发送至邮箱nbfb@cnnb.com.cn,邮件标题统一为“点赞宁波参赛图文”,内文附上参赛图文标题和微信链接。 大赛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大赛所有参赛作品,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初选合格后,将于9月上旬起分批在宁波发布“我爱宁波,我为宁波点赞”专题里展示。专家以竞赛期间图文阅读数、创意水平及图文编辑质量等为主要参考依据,最终评选本次大赛各类奖项。 本次大赛设置了5类奖项,分别是最具传播力奖(10名)、最佳创意奖(10名)、最佳图文编辑奖(10名)、优秀作品奖(若干名)、最佳组织奖(若干名)。最高奖金达2000元。 本次大赛还规定: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主办方无关。 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参赛方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无商业因素活动;主办方拥有无偿出版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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