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6日下午,慈溪市匡堰镇东岙村汪家的王佳愉不慎跌入石灰池中,被严重烧伤。治疗期间,小佳愉的病情牵动了许多人的心。来自社会各界的好心人通过不同渠道对小佳愉进行了爱心救助,善款在短短十几天内就达到了上百万元。 遗憾的是,小女孩最终因为病情过重,于9月10日凌晨离开了这个世界。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在小佳愉去世之后,不少网友开始质疑善款的去向,要求她父母公开捐款明细和开支明细。一时间,此事件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见习记者 劳育聪 记者 卢科霞 救助款明细被公开 家属决定将余款转捐 9月10日小佳愉去世后,慈溪论坛、天涯论坛上就有网友们在热议此事件。网络上的质疑声不断,有个别网友甚至采取“人肉”的极端手段,曝光了受助家庭的隐私。 迫于舆论压力,9月21日下午2点,小佳愉的家人在家中举行了小型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在此次发布会中,小佳愉的家人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写满各种数字的纸条,列有各种通过支付宝、微信钱包中收到的款项。与此同时,家人还出示了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行账户的交易信息。记者了解到,其中一张纸上写了“共(收到善款)1475452.02元”和“费用约81万合计”的字样。目前,未用完的善款还有60多万元。 另外,在慈溪市红十字会中还有11万元捐款没有使用过,小佳愉的妈妈签署了意向书,同意将这笔款项由慈溪市红十字会以小佳愉的名义捐助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昨日下午,记者向佳愉妈妈汪女士核实,家属已于昨日上午来到慈溪市红十字会,决定将其所有个人账户中的余款进行转捐,相关手续也正在进行中。同时,她也再次对社会各界的爱心表示感谢。 昨天晚上,汪女士又通过慈溪小灵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如果捐款人要求退还善款的,可于10月11日前携带捐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退款,他们将按照捐款的43%退还(因为目前余款占总捐款额的43%),逾期他们将余款通过慈溪市红十字会以“王佳愉”的名义用于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各方说法 余下善款,该不该转捐 有关“小佳愉余下善款去向”的网络口水战终于落幕。但还有诸多疑问留在爱心网友心头:个人网络募捐是否做到阳光透明?余下的善款一定要转捐吗? 正方: 这笔善款应该捐出来 有网友认为,社会上的好心人士给这户人家捐款主要是为了救助小佳愉,那么在小佳愉去世之后,家属就不应该将余款挪为抚恤金来用。 同时,部分网友还认为,家属在小佳愉受到捐助期间就应该将账目明细公开,因为这笔善款中除了有慈善机构介入以外,还来自网络、银行等渠道。 反方: 家人可自主支配余款 也有部分网友认为,除却一些写明了借条的款项以外,其他善款应该算是受助人的钱。尤其是一些通过网络渠道直接汇到受助人账户上的钱,应该算是赠予受助人善款。既然是赠予,那么有什么道理让他们再拿出来呢?另外,社会各界向家属捐款的时候,并未在事先规定善款的用途仅限于医疗,因此当事人想把这些钱用来抚恤,他人也无法干涉。 其次,许多网友也认为受助人没有义务要在接受善款的过程中公开账目明细,除非事先有过承诺。 律师观点: 公益性赠予无法撤销 京衡律师集团的李律师认为,通过支付宝直接转账、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直接将善款打到受赠人账号上,算是一种个人赠予行为。即便赠予中也存在可以撤销的情况,但公益性的赠予是无法撤销的。 宁波市民政局福利处: 家属应主动将余款转捐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到了宁波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在这次募捐事件中,除了经过慈溪市红十字会那笔善款是合法的以外,其他通过没有募捐资格的各类组织、网络、媒体等渠道募集善款都是不合法的。 《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22条规定,慈善组织和其他募捐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事先制定募捐活动方案,并将组织登记证书等能够证明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材料和募捐活动方案,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告。要帮助王佳愉小朋友,可通过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公募基金会进行定向捐款,或是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后开展的募捐活动,才是合法的。 他说,我市重视规范慈善募捐行动,《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行为的意见》明确,各级红十字会、慈善组织以及其他募捐组织募捐款物实行专账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募捐方案确定的使用计划使用。 他指出,受助家庭在享受“慈善爱心”的同时,也有参与慈善、维护爱心城市的义务,应将这笔余款交至合法的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管理,用于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慈善监管部门也会重视规范捐赠行为,并关注这笔余款的合法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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