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孙美星)宁波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11月中下旬召开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今起至10月24日,有意向参与的市民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市消保委(江东区和济街69号12楼1219室)报名。消费者参加人名单最终由市消保委推荐产生。经营者等其他参加人,由市物价局委托相关单位或组织推荐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要求:1.宁波市区常住人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对燃气行业有一定认识,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发表意见;3.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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