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人扛着鱼杆行走时不幸碰到高压线触电身亡,供电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近日,在慈溪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死者家属和供电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负次要责任的供电公司支付了23万元赔偿金。 今年5月12日早上,59岁的老洪到附近的河里去钓鱼。老洪扛着10米长的碳素钓杆,不小心碰到河边机耕路上方10千伏高压线。电光火石间,老洪一声惨叫,不幸被电击身亡。 经公安勘察,事故现场树木茂盛,正上方有三条高压线跨过,地上有一摊血迹,三截断鱼杆。 事发后,老洪的家属求助法律援助,要求向供电公司索赔。慈溪市援助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黄新华承办此案件。 黄新华认为,根据相关电力行业规定,供电公司虽然架设的高压线符合高度要求,但是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且高压输电线附近树木茂盛,电力线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不特定的人和物形成危险。因此,供电公司对涉案高压线路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尽监督整改之责,且疏于管理,未尽到充分注意安全义务,应对此次事故负责。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高压、高危行业,电力公司需举证证明受害人是故意自伤、自残,或者具有不可抗力事由才可免除其责任。 8月31日,起诉立案。9月7日,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之下,双方达成调解,供电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23万元。同日,老洪家属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记 者 陈爱红 通讯员 施利波 王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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