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两辆车经过黄灯闪烁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却互不相让,结果撞在一起,一辆皮卡车将一辆面包车直接顶翻,所幸车上人员并无大碍。 昨天上午8点左右,在鄞州联丰中路与商贸路交叉口的东南角,一辆白色面包车右侧车身着地侧翻在道路上,车身中部被撞,机油洒了一地,一辆黑色皮卡车停在面包车的西侧20余米远处,前保险扛脱落,现场一片狼藉。 据现场目击者徐先生介绍,事发时,面包车是从横街驶往宁波方向,皮卡车从商贸路驶往古林方向。当时信号灯为黄灯闪烁,两车却互不相让开到路中间,结果都未能及时避让对方车辆,致使皮卡车将面包车顶翻。 事故发生后,面包车司机被困在驾驶室内,徐先生等人把司机从驾驶室里拉了出来,并报了警。目前从医院了解到,两车的驾驶员及乘客伤情并无大碍,现正在医院观察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据交警介绍,路口的黄灯有两种,一种是与红绿灯配合的黄灯,一种是持续闪烁的黄闪灯。其中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不过,考虑到车辆制动距离、安全车距等因素,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 而持续闪烁的黄闪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在路口4个方向均为黄灯闪烁时,应当减速慢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通行。在这种情况下或路口没有信号灯时,应当让右侧来车先行,转弯车辆避让直行车辆,确保不发生事故。在路口发生拥堵时,机动车应当在停止线以外等候,在确保路口畅通之后才能依次通行。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杨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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